韶关本地废开油水回收工艺研究
废油回收厂家回收范围具体包含: 各种工业废油、废化工废液、废机油提炼的原油、废机油,锭子油,索拉油,润滑油; 柴油 松节油,液压油,白矿油; 溶剂油,齿轮油,导轨油,白电油等。各种工业废油、化工废水以质论价,桶装罐装,不含水和其他杂质,价格合理、平等互利、信守承诺、现金支付、安全快捷、按市场调节,以信誉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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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废油再生利用技术较为成熟,在北美及欧洲都有大量稳定运行的装置。主要以蒸馏-加氢精制技术为主,再生Ⅱ类润滑油基础油,欧洲还有少量蒸馏-溶剂精制技术,再生Ⅰ类润滑油基础油。无论哪种技术,其对原料的要求都较高,是建立在废油原料精细分类的基础上的工艺技术。为了避免废润滑油被用于焚烧或者裂解成燃料,提高废润滑油的综合利用价值,欧洲废油再炼制协会积推动将废润滑油再生炼制成润滑油基础油。我国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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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顶油(化工轻油)是化工轻油的一种 石脑油(naphtha)是石油产品之一,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主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因用途不同有各种不同的馏程,中国规定馏程为初馏点至220℃左右。作为生产芳烃的重整原料时,采用70℃~145℃馏分,称轻石脑油;当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为目的时,采用70℃~180℃馏分,称重石脑油;用作溶剂时,则称溶剂石脑油;来自煤焦油的芳香族溶剂也称重石脑油或溶剂石脑油。 按 照《国家税务总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规定,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 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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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废矿物油回收和利用国家标准的已不适应行业发展我国废矿物油来源复杂,长期存在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行为。近年来,我国对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进一步规范,但无非法收集、非法转移的现象仍然突出。1997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发布了GB/T17145-1997《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起草,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归口管理。GB/T 17145-1997规定了废润滑油的定义、分类、分级、回收与管理、再生利用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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